化工石油設備管道安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
一級評定條件
(一)企業近5年承擔過2項以上大型化工、石油、石油化工工程或單項合同額在3000萬元以上主體裝置的設備、管道安裝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二)企業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高級職稱;總工程師具有10年以上從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總會計師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三)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8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5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5人。
(四)企業具有的項目經理不少于13人,其中高級項目經理不少于3人。
(五)企業注冊資本金10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1200萬元以上。
(六)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5000萬元以上。
(七)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且至少具有整體吊裝300噸以上生產設備的能力。
二級評定條件
(一)企業近5年承擔過2項以上中型化工、石油、石油化工工程或單項合同額在1500萬元以上主體裝置的設備、管道安裝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二)企業經理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會計職稱。
(三)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6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35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8人,具有中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
(四)企業具有的項目經理不少于6人,其中高級項目經理不少于1人。
(五)企業注冊資本金8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六)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3000萬元以上。
(七)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且至少具有整體吊裝100噸以上生產設備的能力。
三級評定條件
(一)企業近5年承擔過2項以上小型化工、石油、石油化工工程或單項合同額在500萬元以上主體裝置的設備、管道安裝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二)企業經理具有6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技術負責人具有6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并具有本專業中級以上職稱;財務負責人具有初級以上會計職稱。
(三)企業有職稱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其中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20人;工程技術人員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人員不少于10人。
(四)企業具有的項目經理不少于3人。
(五)企業注冊資本金500萬元以上,企業凈資產600萬元以上。
(六)企業近3年最高年工程結算收入1500萬元以上。
(七)企業具有與承包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械和質量檢測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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